2019/08/11 上午12:00:00 欢迎访问。

微信
小程序
职业资格考试网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带领“滥发假证”

2025-09-15 16:08:53 投稿人 : manager 围观 : 评论

   近期以来,本公众号连续发表10篇文章,揭露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朱从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吴礼舵(原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主任吴剑英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的违法违规之处,其带领滥发假证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法律上,单位不构成诈骗罪,但是依然可以追究直接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利益集团在量刑幅度上早已构成了“数额巨大”的标准。
    一、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利益集团共有4个滥发假证的网站: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中国国家培训网、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中国国家人才测评网
    上述利益集团,背景实在惊人,均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属事业单位:
    一是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三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
    四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才流动中心。
    第1家是让没有发证资格的普通公司,滥发假证;后3家则是私刻网站名称印章,滥发假证。
    公章代表着权力。带有“中国”字样的公章更是体现了庄重的国家意志。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利益集团为了骗取钱财,私刻带有“中国”字样的网站公章,涉嫌构成诈骗罪。
    这些网站名称与在工信部备案名称不一致。使用“中国”字样,违反《工业和信息化部互联网站备案管理工作方案》,违反(人社部函〔2022〕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网站还能有自己的公章?网站还能有培训或评价的资质?违法卖证,获取巨额利润,到了哪里?网站发证的违法行为,被中央电视台曝光,但网站至今依然可以查询到假证信息,为假证保驾护航。据悉,目前依然能够通过“内部渠道”,花钱在这四家网站买证。这些假证居然还能领取国家财政补贴,收取考生费用。符合《刑法》第26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构成要件。
    中央电视台新闻曝光内容,请关注本公众号,查看今日转发的央视一套新闻。这里我们再深挖一下卖证最火网站背后利益集团的后台信息。
    1、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利益集团第1家网站是: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osta.org.cn)。ICP备案信息查询显示,主办单位名称:北京普天合力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主办单位性质:企业;网站名称:职业技能工作网。“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与其ICP备案名称“职业技能工作网”,不一致。
    2、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利益集团第2家网站是:中国国家培训网(chinatraining.com.cn)。ICP备案信息查询显示,主办单位名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主办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网站名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中国国家培训网”与其ICP备案名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不一致。
    3、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利益集团第3家网站是: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 (px.rsbsyzx.cn)。ICP备案信息查询显示,主办单位名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主办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网站名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与其ICP备案名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不一致。
    4、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利益集团第4家网站是:中国国家人才测评网 (chinatest.com.cn)。ICP备案信息查询显示,主办单位名称:中全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主办单位性质:企业;网站名称:中国国家人才测评网 。只有中国国家人才测评网与其ICP备案名称是一致的。
天眼查显示,中全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才流动中心100%控股。
    二、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利益集团违反《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公司法》第十二条,招募没有资质的机构“滥发假证”
   《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利益集团,在全社会范围内招募数千家没有考核鉴定资质的机构,发放所谓的职业技能证书。由于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是部属事业单位,极易骗取公众的信任,因此“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不易被人察觉。发放的不计其数的假证,却能在一家民营企业主办的网站(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上查询。假证上能领取财政补贴,下能收取考生费用,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构成要件。
    恳求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严肃查处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利益集团滥发假证涉嫌诈骗犯罪的行为,保护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考试认证中心的合法权益。

   目前,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正在实名举报诋毁JYPC的官谣组织制造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朱从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吴礼舵(原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主任吴剑英。面对抹黑诋毁JYPC的行为,JYPC誓将维权和举报行动进行到底!

相关文章

  • 江苏省人社厅厅长朱从明23年打压路:一个官僚的黔驴技穷与民营企业的坚韧抗争
    江苏省人社厅厅长朱从明23年打压路:一个官僚的黔驴技穷与民营企业的坚韧抗争

    权力阴影下,一场持续23年的打压与反打压斗争,揭露了官僚垄断利益集团对民营企业的系统性排斥。 2025年9月10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朱从明将早已删稿的2022年造谣污...

    2025-09-15 16:51:43
  • 针对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发文侵犯JYPC合法权益的严正声明
    针对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发文侵犯JYPC合法权益的严正声明

    2022年4月23日,周六(休息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发表“关于对‘JYPC考试认证中心’颁发‘注册职业技能证书’问题的声明”,联合人社部职业技能...

    2025-09-15 16:32:14
  •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 欺上瞒下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 欺上瞒下

    民间有句谚语说得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朱从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吴礼舵(原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和人社部人...

    2025-09-15 16:26:43
  •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规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规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近期,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朱从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吴礼舵(原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主任吴剑英为代表的垄断...

    2025-09-15 16:12:59
  •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带领“滥发假证”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带领“滥发假证”

    近期以来,本公众号连续发表10篇文章,揭露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朱从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吴礼舵(原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和人社部...

    2025-09-15 16:08:53
  • 感谢澎湃新闻关注,敬请客观全面报道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涉嫌诽谤JYPC事件
    感谢澎湃新闻关注,敬请客观全面报道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涉嫌诽谤JYPC事件

    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朱从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吴礼舵(原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主任吴剑英为代表的垄断利...

    2025-09-15 15:47:38
  • JYPC证书国家认可吗,认可
    JYPC证书国家认可吗,认可

    近年来,网上有部分媒体和网民因官谣侵权事件散布的谣言,质疑JYPC证书的认可度,例如:“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属于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具...

    2025-09-15 15:44:33
  • 澎湃新闻的请求被法院驳回
    澎湃新闻的请求被法院驳回

    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因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在其官网“澎湃新闻”网站上发布15篇诽谤侵权文章而将其告上法庭,法院第一次传票的...

    2025-09-15 15:04:29
  • 澎湃新闻侵犯JYPC名誉权案开庭!
    澎湃新闻侵犯JYPC名誉权案开庭!

    近日,澎湃新闻与JYPC名誉权纠纷案终于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第22法庭开庭,多名旁听人员在现场观摩庭审。 今年,原告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发...

    2025-09-15 14:54:57
  • 澎湃新闻利用职务之便侵犯JYPC名誉权
    澎湃新闻利用职务之便侵犯JYPC名誉权

    近日,原告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发现,被告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在“澎湃新闻”网站上发布和转载了15篇不实报道,严重侵害了江苏英才...

    2025-09-15 14:42:58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